本想抓几只野鸡来打打牙祭,广安前锋一男子趁着夜色,带着诱捕工具上山了,不料在此过程中被派出所民警逮了个正着!
当晚八点左右,前锋区公安分局观塘派出所值班民警在虎城镇进行巡逻时,发现远处的田地中闪烁着一道道白光,并且伴随有阵阵“音乐”。民警立即循声赶往现场,发现一男子正在使用电子诱捕器捕捉“打野”,遂将其挡获。
原来,男子郑某是当地人,因为嘴馋,想吃点野味,于是趁着夜晚来到附近的树林里,利用音响播放野鸡声音,再利用手电筒的强光影响野鸡视线,从而引诱捕捉野鸡。但就在他刚刚得手时,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。
郑某:我不知道什么是禁猎期,也不知道这是非法的,在农村经常这么抓野鸡,怎么就犯法了?
面对刑事拘留的处罚,不懂法的郑某才明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。
野鸡学名叫雉鸡,又名七彩锦鸡,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2020年12月前锋区发布了《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》,前锋区行政区域范围为禁猎区,禁猎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。在禁猎期间,无论捕猎数目多少都属违法行为。公安部门将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“实打实”的行动,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,发起凌厉攻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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